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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:恶意焚烧秸秆将依法严肃处理

发布时间: 2015-10-19 10:00:09   作者:本站编辑   来源: 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  浏览次数:

秋季秸秆焚烧高发期来临。黑龙江省政府15日下午在哈召开2015年全省秸秆禁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。会议要求提前部署,周密安排,采取超常措施、过硬手段,切实做好今秋秸秆禁烧工作。副省长于莎燕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
会议通报了环保部2015年5月20日至7月31日环境卫星和气象卫星监测结果。监测结果显示,河北、黑龙江、内蒙古、山西4省份火点数较2014年同比有所增加,特别是黑龙江省增幅明显。

会议要求,要细化分工,落实责任,建立以乡(镇)、村(屯)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,将监管责任落到具体单位和个人。充分调动环保、公安、交通、林业、消防、安监等部门,深入一线,开展行政执法检查。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,尤其是容易造成雾霾天气的气象信息,要提前发布,并做好与环保部门的对接和沟通。省环保厅要继续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,加大督查力度,分赴各地对秸秆焚烧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,对工作落实不力的,及时报告省政府,省政府将启动约谈问责程序。

会议指出,在盯住重点区域和时段严防死守的同时,要疏堵结合,推进综合利用。发改、农业等有关部门要抓紧谋划秸秆综合利用及还田项目,积极引进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,并会同财政研究制定引导补助政策。当前重点是坚决落实玉米机收标准,尽最大努力提高秸秆直接粉碎还田的数量。要整合现有农机装备,组织跨乡镇、跨区域服务,做到人歇机不歇。适时早收快收。扩大秸秆黄贮规模,采取建设黄贮示范设施、黄贮饲料科学饲养综合技术示范,引导养殖场、养殖户扩大秸秆黄贮利用规模。充分利用和开发生物质发电、造纸、肥料技术应用推广,推动秸秆深度开发利用。

会议强调,要依法依规查处反面典型案件,切实起到震慑作用。各级环保、公安、农委、交通、农垦系统的执法机构要采取全天候、全覆盖的督查巡查方式,发现苗头快速处置,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。对不听劝阻、制止,恶意焚烧秸秆造成后果的,要依法严肃处理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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